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第14届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充实优秀师资队伍,结合学校情况,特制定校级教坛新秀方案。
二、评选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实)。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3.认真备课,钻研教材,能经常进行自我教学总结和反思,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听评课研讨等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4.课堂上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活学生思维,改进学习方式。
5.关心学习困难的学生并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所任教班级成绩逐渐进步。
6.具有开设校本课程的能力,自愿为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等进行课外指导。
7.能参与开展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
8.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评选程序
1.教师本人申报填写《校级教坛新秀申报表》(另附)。
2.评审小组评议(结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备课和作业检查情况等)。
3.评审小组审议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名单。
4.评审结果公示三天,接受群众评议。
5.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校级教坛新秀名单。
四、履行职责
1.积极参与项目化学习的设计与实施,每学年撰写一份项目化学习案例。
2.每学年至少1次项目化课堂教学展示。
3.能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4.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年级中有进步。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一定成绩。
五、享受待遇
校教坛新秀每月100元津贴,任职期间每学期需上交考核材料,每年年末发放考核奖金,奖金分设一等和二等。
备注:若在任期内被评为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学科新星则校教坛新秀的权利与职责自然终止。
六、组织与管理
1.校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导处统一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校教坛新秀12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2月公布结果。
3.校教坛新秀任期两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4.结合学期考核材料和日常教育教学表现,每年年末公布当年度考核结果。
5.校教坛新秀在师德、履行职责方面有重大问题,或有违法乱纪行为取消称号,停发津贴。
6.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