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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学年度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的通知
来源: 疁城实验    发稿日期:2025年06月12日

各位教职员工:

2024学年度即将结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学校相关制度,现将2024学年度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前期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单位2025年6月30日在编的教职工。(储备教师学年度考核参照执行)

二、考核标准

详见“教师(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业绩呈报表”

三、程序与方法

1.教职员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呈报表。(注意:教师与职工不同)

2.交表时间和方式:请6月16日(周一)前将呈报表以excel电子稿形式(文件以“姓名”命名),上传至学校大群-2024学年度考核-相应年级文件夹,接受大家的监督。

四、说明

1.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人数用去尾法计算)。

3.单位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4.单位工勤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在同类人员中进行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一 2024学年度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方案.docx

附件二 2024学年度考核教师业绩自我呈报表.xls

附件三 2024学年度考核职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自我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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