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2023学年度即将结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学校相关制度,现将2023学年度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前期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单位2024年6月30日在编的教职工。(储备教师学年度考核参照执行)
二、考核标准
详见“教师(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业绩呈报表”
三、程序与方法
1.教职员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呈报表。(注意:教师与职工不同)
2.交表时间和方式:请于6月18日(周二)前将呈报表以电子稿形式(以“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大群-2023学年度考核-相应年级文件夹,接受大家的监督。
四、说明
1.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教师学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在同级职称的考核结果中产生,其优秀率为同级职称的20%(人数用去尾法计算)。
3.单位管理人员、辅系列专技人员组合在一起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4.单位工勤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在同类人员中进行考核评分,将考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2023学年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教职工基本工作职责考核方案.docx
附件3.2023学年度考核职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自我呈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