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2024年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有意申报人员按时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学科
语文、政治、德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学、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
二、申报说明
1.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三年(含当年)。
2.须提交任二级教师职务以后所写的一篇教科研成果。
3.成果类型:教科研成果可以是交流(获奖),也可以是出版、发表或已结题的课题。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已经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的原件1份,并附上有效的ISSN刊号、CN刊号、CIP号或ISBN书号等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
(2)学校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3)获奖类成果:应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4)校级及以上课题类的教科研成果:课题必须已经结题,应附课题立项证明及结题证明。
(5)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的证明。
(6)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排名前六,课题申报人须排名前三(含课题负责人)。提供由第一作者、主编或课题负责人填写的《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说明申报者及其他作者实际承担的部分和贡献。
三、材料要求
教科研成果需提交一份纸质稿和一份电子稿。
1.纸质稿要求
(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附件1)一份。
(2)原始文章一份,格式要求: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
(3)与所属成果类型相关的证明:如发表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课题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提交的成果非申报人独立完成,还需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附件4)。
2.电子稿要求
(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附件1)一份。
(2)原始文章一份,格式同纸质稿一致,在原始文章上请做2处修改。
①隐去单位和姓名。盲审鉴定!全文不得出现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请务必隐去!不符要求将不予鉴定。
②加上时间。电子稿正文的最后加上出版或发表或交流(获奖)或结题的日期。如:发表时间:xx年xx月xx日即可。只需增加时间日期,不要填写透露任何其他信息。
(3)电子版花名册(附件2)一份。
(4)提供知网查重报告。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网址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5)正文后附个人贡献比例。如提交的成果非申报人独立完成,电子稿正文的最后注明个人贡献比例。如:个人承担部分占60%。
电子稿文件名格式:申报学科+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
四、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1.《鉴定表》电子稿(附件1)、教科研成果电子稿、花名册电子稿(附件2)和查重报告请以钉钉私信形式发送给人事处樊老师,递交截至时间:5月24日放学前。
2.《鉴定表》纸质稿(附件1)、教科研成果纸质稿(含证明材料)和承诺书等纸质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