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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来源: 疁城实验    发稿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各位教师:

2025年高级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开始了,现转发上级相关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4 号)文件精神,本院拟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范围依照市教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艺术、科学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科研、德育、少先队教育。

(部分学科今年有所调整,详见附件)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对象提供的教科研成果须为任中级职称以来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类型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论文(含技术总结等)。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提交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应是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

(2)课题。送审鉴定的课题须为区级及以上的课题且申报人排名前三。提交课题须注明承担部分,并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3)专著、教材或论文集。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或论文集,须在网上提交完整的材料。

(4)校本及以上课程。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校本及以上课程,须提交《校本及以上课程基本情况表》和所使用的教材,且应符合附件中有关要求。

(5)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须提交《自创教学资源基本情况表》和自创资源完整材料,且应符合附件中有关要求。

2.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3.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为三年(含当年)。

4.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继续采用双向盲审的鉴定形式,因此,送审鉴定的成果正文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本区、姓名、工作单位等明确指向个人信息的内容。正式出版、公开发表、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相关证明上传至申报系统。具体材料要求另见。

三、申报工作流程

本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和评审的形式,请申报教师仔细阅读平台操作手册。教师个人不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申报工作流程和要求详见附件。


请今年有意申报高级职称论文等教科研成果鉴定的老师,于2025年6月7日12点前钉钉联系学校人事处陈老师,届时将告知具体操作流程并开通网上申报通道。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5年6月6日

1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调整设置说明2025.6.6.pdf

12 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学科调整对照表2025.6.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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