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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韵 疁城实验学校2017诗歌朗诵比赛活动方案

作者:疁城学校     更新时间:2017-10-01 09:34    

一、活动目的 

今年适逢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周年,市语委要求,今年9月11日到17日为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也是我们所说的“推普周”。为提升同学们普通话的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对诗歌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朗诵能力,丰富课余生活,经研究决定,利用全校升旗仪式时间宣传推普活动。同时,在五年级、八年级开展一次诗歌朗诵比赛。  

二、活动时间

 1、9月11日,全校升旗仪式宣传推普活动。

 2、9 月20日,五年级第二节班队课诗歌朗诵比赛;9月22日,八年级第二节课班队课诗歌朗诵比赛。

三、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四、参赛对象:五年级、八年级全体学生 

五、参赛节目:每班推出一个朗诵节目 

六、比赛规则

 1、朗诵内容为诗歌(包括古诗)。参赛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主题,适合学生朗诵。

 2、参赛顺序由1至8班自然为序。

 3、参赛选手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4、参赛选手必须用普通话朗诵,发音准确,感情充沛,富有表现力,达到一定的朗诵效果。

 5、朗诵时间2—5分钟。

 6、参赛选手必须仪表大方,着装整齐,符合诗歌表现内容。 

七、评奖办法

 1、评分采用十分制。详见附:评分细则。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总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八、评委 

  丁莹、曹伟、陈燕华、高莉、刘宁、张春红、王小红(小)、朱振宇

 

附:诗歌朗诵比赛评分细则

一、评分细则说明

1、基础分 (9分)

(1)、作品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 1分

(2)、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0.5分

(3)、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分

(4)、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5分

(5)、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6)、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听众产生共鸣。 3分

2、提高分 (1分)

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动作或配乐等。 1分

三、评分要求

1、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7.0分为基础分。

2、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评委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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