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用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教代会民主测评、学校总支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刘苗,现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教导处(中学)实岗锻炼岗位,拟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教导处(中学)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可慰,现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德育处(中学)实岗锻炼岗位,拟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德育处(中学)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盈涛,现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体卫科艺处实岗锻炼岗位,拟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体卫科艺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虻,现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总务处实岗锻炼岗位,拟任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总务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8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党支部或校长室反映,联系电话59527991或5952932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总支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