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校园开放日4: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作者:疁城学校     更新时间:2020-03-24 13:3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和《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坚持规范招生,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材料审核制度、招生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管坤

副组长:丁大良

组员:张晞、高成员、曹伟、陆红、王建民、唐宝芳、韩杰生、印晨初、

徐建琴

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赵霞

副组长:王菊英

组员:何春霞、朱振宇、马杨阳(家委会主任)、一、六年级组长

三、招生对象:

小学: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以区教育局基教科划分的校区内适龄儿童为学校小学招生对象。

初中: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以区教育局基教科划分的校区内小学毕业生为学校初中招生对象。

四、招生计划:

小学:4个班

初中:8个班

五、校区范围:

疁城实验学校小学部校区范围

嘉定镇“城中路以西、沪宜公路以北以东、练祁河以南”的地区,以及嘉丰佳苑小区。

疁城实验学校中学部校区范围

嘉定镇花园弄社区、三皇桥社区、梅园社区、银杏社区、西大社区、侯黄桥社区(包括嘉丰佳苑小区)、丽景社区、小囡桥社区、塔城路社区、除“金沙路115弄1号-21号”的汇龙潭社区。

六、入学条件:

(一)、小学: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 4 月 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4、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 个月(2019 年7月1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 年6 月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初中:

1、人户一致的学生: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0 年4 月13 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须在4 月13 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 月13 日前决定就读去向,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申请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 个月(2019 年7月1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 年6 月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5月23日上午8:30-下午15:00,嘉定镇街道教委(塔城路885号101室)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七、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小学入学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各街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街镇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排序或积分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八、日程安排:

 blob.png

 

(一)、学校坚持凭证验证,对新生应提供的各类材料严格验审。

(二)、学校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规定,不拒绝接收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

(三)、学校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

(四)、严格遵守市、区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杜绝招生中违反招生的现象。

十、其他事项

(一)、加强与镇教委、社区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工作。

(二)、学校的资源配置和建设的基本情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招生信息,通过嘉定教育网及学校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公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方便家长与学校沟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59916529(小学入学)

         59529708-8013(初中入学)

              59534853(嘉定镇教委)

监督电话:59527991  59532812(嘉定镇教委)

咨询邮箱: hhjdlcsyxx@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490弄15号

                                              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0二0年三月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490弄15号  邮编:201800
联系电话:021-59529708
Powered by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Copyright © 2020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21021号-4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