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申报2023年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作者:疁城学校     更新时间:2023-04-07 14:29    

各位教师:

2023年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有意申报人员按时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学科

德育、教管、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职教、劳技、校外、教心、幼教、跨学科、特教、社区教学。

二、申报说明

1.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成绩有效期:三年(含当年)。

2.须提交任二级教师职务以后所写的一篇教科研成果。

3.成果类型:教科研成果可以是交流(获奖),也可以是出版、发表或已结题的课题。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已经出版、发表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的原件1份

(2)学校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3)获奖类成果:应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4)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的证明。

(5)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须排名前六,并提供由第一作者或主编填写的《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说明申报者及其他作者实际承担的部分和贡献。

(6)课题类的教科研成果:课题必须已经结题,且申报人须排名前三(含课题负责人)。除了必须提交该课题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部门的证明外,还应提供申报者研究部门的成果。并提供由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的《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说明申报者及其他参加人员实际承担的部分和贡献。

三、材料要求

教科研成果需提交一份纸质稿和一份电子稿。

1.纸质稿要求

(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附件1)一份。

(2)原始文章一份,格式要求: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

(3)与所属成果类型相关的证明:如发表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课题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提交的成果非申报人独立完成,还需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2.电子稿要求

(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附件1)一份。

(2)原始文章一份,格式同纸质稿一致,在原始文章上请做2处修改。

隐去单位和姓名。盲审鉴定!全文不得出现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请务必隐去!不符要求将不予鉴定。

加上时间。电子稿正文的最后加上出版或发表或交流(获奖)或结题的日期。如:发表时间:xx年xx月xx日即可。只需增加时间日期,不要填写透露任何其他信息。

(3)电子版花名册(附件2)一份。

(4)提供知网查重报告。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网址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电子稿文件名格式:申报学科+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

四、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1.《鉴定表》电子稿(附件1)、教科研成果电子稿、花名册电子稿(附件2)和查重报告请以钉钉私信形式发送给人事处樊老师,上交截至时间:4月24日放学前。

2.《鉴定表》纸质稿(附件1)、教科研成果纸质稿(含证明材料)和承诺书等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doc

附件2嘉定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教科研成果鉴定花名册.xls

附件3知网个人查重服务.doc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3年4月7日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490弄15号  邮编:201800
联系电话:021-59529708
Powered by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Copyright © 2020 上海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1021021号-4  |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