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的意见》(沪府办﹝2012﹞20号)、《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订的<嘉定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嘉府发〔2018〕38号)要求,嘉定区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应设置特教教师岗位。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赵显凤参评区专职特教岗位教师。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6月5日~6月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校长室反映。
疁城实验学校
2020.6.5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