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学校的网上“校园开放日”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及《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1、积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打造、学校品牌特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提升学校社会声誉,推进嘉定品质教育。
2、在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互动机制,提高校区范围内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综合改革与建设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科学有序完成2022年招生工作。
二、开放方式
以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网站开设“校园开放日”栏目的方式开放。“校园开放日”活动面向符合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
三、开放内容
网上“校园开放日”以展示学校办学情况为主,重点展示学校办学条件(校园环境、图书馆、实验室等)、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培养目标等)、课程设置(课程安排、校本课程等)、师资水平(骨干教师、教研团队等)、共享共建资源(包含学区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课程、照片)、办学特色(学生发展、教科研成果等)、招生信息(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承诺、招生流程图、政策问答等)。
学校将于5月29日嘉定教育网(官网)发布的关于学区划分、入学排序办法等招生细则后发布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网页中标注“请家长关注5月29日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或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关于学区范围、入学排序办法等招生细则。”
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有学校图片、文字、视频等展示内容,设置网上留言区域,供家长网上咨询;设置“咨询解答”区域,及时集中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疑问,及时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社会或家长咨询疑问及校方答复的内容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发布。
“校园开放日”栏目要明示以下内容: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二是作出以下承诺: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四、活动安排
2022年学校安排网上校园开放活动。
1.制定方案(5月25日)
召开网上“校园开放日”工作会议,研究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事宜,拟定活动方案,确定开放的时间、主要内容及审核机制。将网上“校园开放日”工作方案及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上报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2.公布方案
按教育局基教科要求统一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告知。
3.时间安排
1)5月29日,公布学校“校园开放日”方案。
2)5月30日起,学校连续7天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展示。
3)6月20日前总结学校针对网上“校园开放日”的开展情况,做好资料积累工作,为下阶段招生工作奠定基础。
4.开放对象
2022年招生划片范围或对口范围内的一年级、及六年级适龄儿童及其家长。
5.网上展示内容安排
内容 | 时间 | 负责人 | 信息推送负责人 |
招生信息 | 5月30日 | 教导处 | 办公室 |
办学理念 | 5月31日 | 办公室 | |
办学条件 | 6月1日 | 总务处、办公室 | |
课程设置 课后服务 | 6月2日 | 科体艺卫 教导处 | |
教师风采 | 6月3日 | 工会 | |
共建共享资源 | 6月4日 | 办公室、教导处 | |
办学成果 | 6月5日 | 德育处、办公室 | |
咨询解答 | 5月30日-6月5日 | 办公室、教导处 | 学校微信公众号内解答 |
五、合作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组员: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处主任、德育主任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把该项活动作为展示学校形象、促进学校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组员:宣传入学前有教无类、入学后因材施教的理念,学校和教师把精力投入到教好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做好网上“校园开放日”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到展示成果有重点、网络言论规范准确、征求家长及社会各界意见充分。
2.加强安全保障。组长:做好“校园开放日”网络保障和人员配备,总务:确保网络通畅。组员:1)制作《开放日活动简介》宣传材料, 2)信息报道。3)建立发布内容(包含咨询解答区域回复内容)审核机制,规范言行,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制定好安全预案,加强过程监控,查找并控制有关风险点,加强过程管理和舆情监控,防止出现负面舆情。工作流程:教导处、德育处→办公室(汇总)→校长、书记(审核、发布)。
3.加强规范落实。网上“校园开放日”期间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工作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严守规范要求,做到“五个不得”,整个网上“校园开放日”及招生期间,学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收取任何形式的学生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得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发布与国家和本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期间不得组建相关家长群,不得以暗示等方式增加家长的焦虑情绪。
4.加强督导检查。学校领导小组加强自查,对违反有关要求的学校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
5.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共同为嘉定教育发展出谋划策。
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2022年5月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