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报名人数统计的通知
各中小学、大众工业学校:
嘉定将承办2018年度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 培训班的办班点,现将有关报名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与条件:(分初级班和中级班)
(一)学校心理咨询师初级报名条件:己取得教师资格,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学校心理咨询师中级报名条件:己取得教师资格,须具各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满 2 年;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任职年限要求可缩短至 1年。
3、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满 4 年;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的,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任职年限要求可缩短至 2 年。
4、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取得上海市初级学校心理咨询证书后,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满2年。
二、培训班地点及培训时间
1、地点:嘉定区教育学院(暂定)
2、培训时间:上课时间为工作日某个下午(大约4至5小时);初级班培训时间约两学期;中级班培训约三学期。
三、培训收费:(参照2017年度市培训班的收费标准)
(一)初级培训费1840元
(二)中级培训费3200元
四、预报名要求:
1、请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填写以下表格:
学校名称 | 初级报名人数 | 中级报名人数 | 备注:是否征得校长同意 |
2、请将填好以上的电子的表格于5月18日前发给区教育学院德研部沈莺老师。
3、后续正式报名需等市正式报名通知下发后,请各个学校根据市里的通知自行报名参加培训班。
区教育学院德研部
沪公网安备 3101140200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