疁城实验学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促进教职工和学校的和谐发展,依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举教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认真推荐教代会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重要环节。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代表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教代会发挥作用的基础。
二、代表条件
1、系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会前能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3、会议期间,能积极参加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4、会后能及时向本单位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5、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组织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代表分布
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职工总数在101 人~200 人的单位,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25 %~30 %,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和后勤人员,其中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领导、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并尽量照顾到各学科。学校校务会成员为当然教代会代表。
教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教代表人数:164*30%=49.2 总计:49人
当然代表:马园根、高雅清、王菊英、丁大良、张明芳、韩杰生、唐宝芳、
陆亚明 8位校务会成员
各工会小组名额分配:
组别 | 人数 | 人数*25% | 核定应选人数 |
第一工会 | 18 | 4.5 | 5 |
第二工会 | 27 | 6.75 | 7 |
六年级 | 19 | 4.75 | 5 |
七年级 | 22 | 5.5 | 6 |
八年级 | 21 | 5.25 | 5 |
九年级 | 21 | 5.25 | 5 |
职工组 | 19-1(外挂人员) | 4.5 | 5 |
行政组 | 17-8(8位校务会成员) | 2.25 | 2 |
总计 | 164 | 40 |
四、代表产生程序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工会小组按确定名额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
1、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
4、未到会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按赞成票由多到少,按名额上报代表。
6、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7、每个选举小组设监票人1名(组长)、计票人1名。
五、选举结果经学校党支部审核,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六、选举日期:2017年9月 22日下午
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 核定应选人数 | 组长 | 选举地点 |
第一工会 | 5 | 王菊英 | 综合楼小会议室 |
第二工会 | 7 | 高雅清 | 综合楼大会议室 |
六年级 | 5 | 陆亚明 | 3号楼音乐教室(1) |
七年级 | 6 | 丁大良 | 3号楼音乐教室(2) |
八年级 | 5 | 唐宝芳 | 2号楼美术教室(1) |
九年级 | 5 | 张明芳 | 2号楼美术教室(2) |
职工组 | 5 | 韩杰生 | 2号楼美术教室(3) |
行政组 | 2 | 马园根 | 行政例会上进行选举 |
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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