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疁城实验学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作者:疁城学校     更新时间:2017-09-18 07:50    

疁城实验学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促进教职工和学校的和谐发展,依据《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举教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认真推荐教代会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重要环节。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教代会的质量。代表是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是教代会发挥作用的基础。

二、代表条件

1系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会前能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3、会议期间,能积极参加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4、会后能及时向本单位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5、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组织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代表分布 

  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职工总数在101 人~200 人的单位,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25 %~30 %,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和后勤人员,其中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70%,领导、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老年教职工都应占适当比例,并尽量照顾到各学科。学校校务会成员为当然教代会代表。

 

教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

教代表人数:164*30%=49.2     总计:49人

当然代表:马园根、高雅清、王菊英、丁大良、张明芳、韩杰生、唐宝芳、

 陆亚明 8位校务会成员

 

各工会小组名额分配:

组别

人数

人数*25%

核定应选人数

第一工会

18

4.5

5

第二工会

27

6.75

7

六年级

19

4.75

5

七年级

22

5.5

6

八年级

21

5.25

5

九年级

21

5.25

5

职工组

19-1(外挂人员)

4.5

5

行政组

17-8(8位校务会成员)

2.25

2

总计

164


40

 

四、代表产生程序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工会小组按确定名额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 

1、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2、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  

4、未到会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按赞成票由多到少,按名额上报代表。 

6、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7、每个选举小组设监票人1名(组长)、计票人1名。   

五、选举结果经学校党支部审核,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六、选举日期:2017年9月 22日下午

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核定应选人数

组长

选举地点

第一工会

5

王菊英

综合楼小会议室

第二工会

7

高雅清

综合楼大会议室

六年级

5

陆亚明

3号楼音乐教室(1)

七年级

6

丁大良

3号楼音乐教室(2)

八年级

5

唐宝芳

2号楼美术教室(1)

九年级

5

张明芳

2号楼美术教室(2)

职工组

5

韩杰生

2号楼美术教室(3)

行政组

2

马园根

行政例会上进行选举

 

 

              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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