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全面动员、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纪律严明”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次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15日)
1、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高雅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支部组织委员兼副校长王菊英同志担任,组员由支部委员储春红、张明芳同志担任。
2、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起草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日程安排等等。
3、梳理单位内党员、群众人数,摸清符合任职条件的党员数。
4、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日程安排及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成员职数、任职条件的请示等材料,并报局党委审批。
5、待局党委审批后,公布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成员职数、任职条件、候选人推荐范围和方法。
6、通过校园网、横幅标语、党员会、教职工会议等对“公推直选”进行广泛宣传。
二、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阶段(2016年11月16日-11月30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党组织书记作动员和工作报告,党员对本届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讨论评议。下发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及书记候选人《党员推荐表》(空白),按照委员人数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由全体党员进行党内公开推荐。
召开群众推荐会,下发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及书记候选人《群众推荐表》(空白),进行群众公开推荐。
2、由局党委对公开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发出推荐表,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范围内,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进行民主推荐。如果公开推荐得票比较集中,可以不再进行民主推荐。
4、党支部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综合党员和群众推荐的结果,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确定人选阶段(2016年12月1日-12月15日)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
3、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委审批。
4、对经局党委批准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直接选举、报请审批阶段(2013年12月16日-12月30日)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2、将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审批。
3、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分工,提出任期工作目标。
4、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与做法,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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